我在104填寫履歷時,
被問到就業狀態。
工作中(仍在職)/無工作(待業中)選一個。
本以為家庭主夫所做的事能延續人類與穩定社會,
就選了工作中,
可是接下來沒有父親或母親這項職業可以選,
我只能把就業狀態改為:無工作(待業中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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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就是我們的社會普遍對父母的態度:
當父母並不是一種職業,
養兒育女不算在工作。
例如內政部給在家帶孩子的父母的補助叫做:
「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」;
勞保提供的補助叫做: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」。
這代表為了生孩子而離開現有工作,
叫做:「未就業」、「沒產出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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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
補助太少?
要讓父母苦才會知道不能在孩子身上混太久而成了社會負擔。
趕快回到職場上為政府賣命、為老闆賣命或者參與剝削別人的生命,
那樣的事情或過程才堪稱職業或工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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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經自豪自己是個對國家、民族、社會有貢獻的人,
因為我們生了兩個尚稱健康、體貼的小孩並努力教養他們、期許他們未來能貢獻社會,
但是我知道錯了,
這個社會根本不支持他們出生,
除了會拼命舉債、透支他們的未來,
我們為孩子的未來付出了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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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看看政府給父母的支持。
家裡有兩足歲以下的小孩可以獲得以下補貼、但只能擇一:
一個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,足以支撐你暫時離開職場所失去的收入嗎?
一個月3000元的保母補助,把孩子交給別人,你捨得嗎、放心嗎?
孩子大於兩歲就完全只能靠自己,
大部分人都會選擇交給幼稚園以多個賺錢的人力。
但那是件弔詭的事,
因為大部分的雙薪家庭恐怕一半的錢都得交給幼稚園,
賺錢只為了付錢請別人帶孩子,
就像白做工,
請見拙文:主夫日記-學費10萬6千零40元,一人,一年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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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也有不少人鼓勵我說,
我省下了請保母的錢、
跟孩子一起的時光是珍稀且一去不返的、
沒有任何人比我更愛他們、更照顧他們的需求、
我在為世界創造未來。
如果為世界創造未來是有價值的事,
為什麼我帶孩子卻要向人乞討吃飯的錢?
為什麼我帶孩子要丟臉到跟家人借錢?
為什麼我帶孩子讓老婆辛苦到每天只想踢我出去賺錢?
為什麼我帶孩子卻老是被關心何時放下孩子去找工作?
為什麼我帶孩子卻被人說:免出外奔波受風霜,你老婆真愛你。
好吧,
我沒資格生卻學人家生。
如果這五、六年拿來爆肝衝事業而不是黏孩子,
我不相信我現在當不了個經理、副總或合夥人,
但是現在我只想當個門市人員,
只為了能夠在孩子下課後還有個爸爸能專注地看著他們、
還剩點力量願意去理解他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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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誰叫你們要生?
生了就要養,
是你們自找苦吃,
別怪別人。
待在家的你不只沒有產值,
若還敢要別人幫忙你就是負的。
這就是社會的現實,
別拖累我們。
創造生命、撫育生命?
那不算工作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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