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在結束了一段令人精疲力竭看不到未來的十年戀情後,
我的一位很要好的女性朋友終於在最近找到了對的人。
感恩自己還能愛人、
並熾熱的被愛著,
她想和對方結婚,
讓對方在有承諾的關係中感到安心,
卻不被社會允許,
因為她的真命伴侶,是她。
-
結婚六年多的我,
一想到還有人為愛付出到願意用婚姻這個枷鎖來限制自己,
把自己套進社會的規範、促進社會穩定,
除了掬把同情淚,
我只有祝福。
-
不是男生和女生,
為什麼就不能結婚?
~生不出孩子?對人滿為患的地球不是正好?很多異性戀夫妻也不生孩子。
~做愛的方式很奇怪?因為愛而發生的行為,兩個人開心就好,沒影響到別人就不關旁人你我的事。
~會鼓勵同志的產生?誰會愛上誰上天早就註定好了,難道我能強迫異性戀的你愛同性?
~這不正常?用左手曾被認為中邪,現在被當天才。評斷誰正不正常往往只是一種黨同伐異的集體偏見。
~教義上說這麼做不對?好的宗教闡述應當與時俱進,讓人彼此尊重而不是歧視。
真心相愛且踏實勤懇為社會付出的兩個人,
卻被剝奪許多人輕易擁有卻毫不珍惜的結婚的權利,
我怎麼樣都無法同意這種不公平。
-
什麼身份都好,
讓想結婚的人結婚,
不想結婚的人就不要結婚。
讓結婚雙方都能平等地獲得法律的保障與社會的約束,
讓彼此都能無保留地創造共同的幸福,
這樣才是對的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